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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公安部门近期集中整治规范养犬

发表于:2024-04-16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16日,2014年07月30日 来源:包头新闻网-包头晚报进入夏季以来,室外遛狗的现象增多,文明养犬工作一直都在进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的进行整治。预计在8月24日前重点整治规范文明养犬。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督


2014年07月30日 来源:包头新闻网-包头晚报

进入夏季以来,室外遛狗的现象增多,文明养犬工作一直都在进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的进行整治。预计在8月24日前重点整治规范文明养犬。严查不文明养犬行为,督促市民们积极给萨摩耶价格办理证书,对于已经办过证书的居民们,在限定日期前也要办理年检手续。

记者从包头市公安局获悉,8月24日前,公安部门将对包头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个人所养犬只进行集中年检、登记。目前,包头市办理了4300个养犬登记证,截至目前年检的只有300个。

据介绍,2014年1月之前已办理过养犬登记证的单位、个人,务必于2014年8月24日之前,持养犬登记证和今年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属地派出所或属地公安分局治安部门申办犬只年检手续,并缴纳管理服务费200元。逾期未办理犬只年检手续的,已有犬证视为作废。

此外,凡在包头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于2014年7月之前未办理养犬登记的养犬人(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14年8月24日之前持相关手续到属地派出所或属地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并缴纳管理服务费共计800元。鳏寡老人养犬办理相关手续应由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可以半价办理养萨摩耶登记证。

8月25日至9月25日,市公安局将对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沙河镇和稀土高新区5个养犬重点管理区内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不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居民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没收,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人将依照《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违规遛犬的由公安机关或城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行为人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包头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流浪犬、无主犬进行集中收容。

行动期间,广大市民发现重点管理区内的流浪犬、无主犬可通知辖区公安机关进行收容,也可送至包头市犬类留检所进行统一管理。(犬类留检所地址:青山区兴胜镇东达沟村西南角,由110国道零公里处沿青大公路东北行10公里路旁)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配合整治行动,积极提供违法违规养犬及流浪犬、无主犬线索,举报电话:110。

在这段时间,有关部门会彻底的清查不文明养宠物狗现象。对于那些没有主人的流浪狗,公安部门也将会进行统一收容和管理。对于那些没有办理证书和年检的养犬人,有关部门也将会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希望广大的市民可以严格的遵守规定,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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