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罗兰宠物网

女子爱犬打吊针后死亡,向宠物医院索赔12万

发表于:2024-03-29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3月29日,广州一名狗主将患犬瘟的萨摩犬送至一宠物医院治疗,在吊了一包医院开出的针水后萨摩犬状况变差并最终死亡。吊针期间,狗主发现医院所开吊针水包装上所印刷的有效日期已过期,狗主认为医院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将医院告

  广州一名狗主将患犬瘟的萨摩犬送至一宠物医院治疗,在吊了一包医院开出的针水后萨摩犬状况变差并最终死亡。吊针期间,狗主发现医院所开吊针水包装上所印刷的有效日期已过期,狗主认为医院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 月 13 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桩案件。狗主向涉事医院索赔约 12 万元。萨摩犬的死因、医院该负什么责任、赔偿依据等成了狗主和医院的辩论焦点。

  案情回顾:" 记者帮 " 曾帮扶过案例,协商不成终走法律途径

  本次诉讼的由头,源于 2015 年 12 月底的一次宠物治疗。时狗主李小姐发觉所养的萨摩犬身体不舒服,便于当年 12 月 27 日将萨摩犬送至广州市越秀区光景宠物医院治疗。医院诊断萨摩犬患有犬瘟,经过住院治疗后 2016 年 1 月 1 日医院一度通知李小姐可将萨摩犬接回家。不过,李小姐发现萨摩犬回家后病情并未缓解,有站不稳不愿吃饭下巴和左前腿抽搐等症状。当晚李小姐将萨摩犬送回医院继续治疗,医院处方一包 100 毫升的葡萄糖氯化钠并给萨摩犬开了个针口让李小姐回家后自行给萨摩犬吊针。

  " 第二天凌晨,吊针后的萨摩犬不仅没有变好,反而哀嚎抽搐大小便失禁无法动弹。" 李小姐称,她下意识看了看那包葡萄糖氯化钠针水,才发现包装袋所印刷的针水有效期早已过期 8 个月。李小姐一边和光景医院交涉一边给萨摩犬治疗,只惜萨摩犬最终在 2016 年 1 月 8 日死亡。

  " 医院给我的狗开了过期的针水,导致我的狗死亡。" 李小姐认为医院对狗的死亡负有责任。当时为萨摩犬治疗的光景医院李医生则称只是针水包装袋过期,里面的针水没有过期," 萨摩犬当时只需要 100 毫升的针水,我们当时只有 500 毫升玻璃瓶针水。" 李医生表示当晚配药师便找来一个曾装有过期葡萄糖氯化钠针水的 100 毫升药袋,从 500 毫升玻璃瓶装葡萄糖氯化钠中抽出 100 毫升并灌入已经倒掉过期针水并洗干净的 100 毫升药袋中。这才形成了 " 药袋过期里面的药没过期 " 的现象。李医生当时认为,尽管医院做法可能有不妥,但萨摩犬患上难治愈的犬瘟,最终死亡的原因未必和过期药袋有关。

  此事最初发生时,李小姐通过羊城晚报记者帮向媒体求助,认为医院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在记者介入期间,医院曾表示愿意与李小姐协商赔偿事宜。但最终李小姐还是选择通过民事诉讼,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

  庭审直击:萨摩犬死因、医院所负责任、赔偿依据成焦点

  2017 年 4 月 13 日,李小姐与宠物医院方的民事诉讼,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期间,李小姐和医院方各自就己方权利进行陈述论辩。

  " 犬瘟热是一种难以治愈的疾病。" 医院方在庭审中继续着此前的观点,认为萨摩犬死亡和萨摩犬本身所患的病有关,不能认定是医院行为导致萨摩犬死亡。对此李小姐一方提供了萨摩犬诊疗病例,被认为和萨摩犬死亡有关的过期吊针药袋,羊城晚报 2016 年 3 月 16 日 A15 版有关事件最初报道的版面等证据出庭,指出导致萨摩犬的死亡不仅仅是单纯的犬瘟难治疗。在羊城晚报最初的报道中,载有医生对于 " 用过期药袋装没过期针水 ",其他被访的执业兽医认为犬瘟难治愈的内容。对于相关证据,医院方认为 " 对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关联性有异议 ",即认为相关证据无法证明萨摩犬的死亡和医院的行为有关,萨摩犬是因犬瘟而死。

  " 你们提供的是不合格的药物。" 李小姐认为,医院没有给萨摩犬提供专业且适当的医疗服务加重了萨摩犬的病情,为此李小姐还提供了广州市农业局根据李小姐 " 用过期药袋装针水 " 投诉后对医院进行调查,最终作出处罚的信访答复函。根据答复函,医院因未按照国家兽药管理的规定使用兽药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 4 万元,两名为萨摩犬诊病的兽医遭到警告并停止动物诊疗活动 6 个月的处罚,在调查期间广州市农业局还发现医院存在不按规定进行过产品购销台账制度立案查处,没收一批营养性饲料添加剂、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在述说萨摩犬临终时痛苦的细节时,李小姐当庭哭泣。

  在诉讼请求中,李小姐方作出了请求医院给予约 12 万元的赔偿。这其中包括了犬只价格 2 万元、两年犬只饲养费用约 1.6 万元、要求光景医院退还治疗费用 9700 元和赔偿药费 7000 余元、萨摩犬临终前在其他医院治疗、死后火化和丧葬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一共约 12 万元。对于赔偿要求,医院方认为 " 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特别是对于 " 萨摩犬价值 2 万元 " 和犬只饲养费用," 没有任何依据证明涉事犬只值这个价钱,犬只饲养费用属于狗主的消费费用。" 在庭审中,医院方还拿出了一些网站对于萨摩犬售价的截图作反驳。而李小姐方则表示死去的萨摩犬为具有白魔法血统。其律师在辩论中表示萨摩犬 " 是狗主的伴侣型动物,不能单纯以萨摩犬售价来评定价值 "。在休庭期间,李小姐亦表示如确实需要证明狗的价值她可以请狗舍开出死去萨摩犬的母系血统证明。

  在原告和被告对案情进行陈述和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