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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是几级保护动物

发表于:2024-04-20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0日,穿山甲是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禁止被人类捕杀或者是食用,如果是非法捕杀穿山甲是属于犯罪的行为。穿山甲(学名:Manis pentadactyla):头体长42-92厘米,尾长28-35厘米,体重2-7千

  穿山甲是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禁止被人类捕杀或者是食用,如果是非法捕杀穿山甲是属于犯罪的行为。

  穿山甲(学名:Manis pentadactyla):头体长42-92厘米,尾长28-35厘米,体重2-7千克;鳞片与体轴平行,共15-18列。尾上另有纵向鳞片9-10 片。鳞片棕褐色,老年兽的鳞片边缘橙褐或灰褐色,幼兽尚未角化的鳞片呈黄色。吻细长。脑颅大,呈圆锥形。

  栖息于丘陵、山麓、平原的树林潮湿地带。喜炎热,能爬树。能在泥土中挖深2-4米、径20-30 厘米的洞。末端的巢径约2米。以长舌舐食白蚁、蚁、蜜蜂或其他昆虫。

  分布于不丹、中国、印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缅甸、尼泊尔、泰国和越南。

  穿山甲在亚洲被广泛猎杀,以作为食物及传统药物使用。该物种在其原生栖地均大幅减少,中华穿山甲自1990年起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中,表示任何从野外捕猎的商业用途均被禁止。在多个不同国家及地区均禁止出口及贸易,包括孟加拉、中国、印度、老挝、缅甸、尼泊尔、台湾、泰国及越南等。在中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和食用,非法捕杀、走私或贩卖,可被判监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严重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该物种列入《华盛顿公约》附录二,2000年为主要用于商业目的的野生捕捞标本建立了零出口配额(CoP11)。它在所有分布的国家均立法为受保护的物种(不丹除外)。

  在孟加拉国,该物种在2012年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和安全法案的保护。 [5]

  在中国穿山甲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II类保护物种(1989年)。它还列入"实施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条例"(1992年)和"濒危野生动物和植物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在2000年得到进一步保护,这两项司法解释确定了专门惩罚涉及穿山甲贩卖罪行的标准。同样,中国国家机构在2007年发布的通知加强了对传统药物包括穿山甲物种的监管,意味着穿山甲的狩猎许可证将不再被签发,现有的穿山甲称重入库,库存将被验证、认证,库存货物受试者仅通过医院等指定网点进行零售业务。 [5]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该物种受到1976年"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80年修订,1996年)和"2006年动物和植物濒危物种保护"的保护。

  在台湾,所有穿山甲在1990年8月起,根据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1994年修订)受到保护。

  在印度,这种物种被完全保护,列入"1972年野生动物保护法"(2003年,2006年修订)附表一。

  在泰国,所有穿山甲根据1992年野生动物保留和保护法B.E.分类为保护野生动物。 2535。

  在尼泊尔,该物种在"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保护法"(1973年,1993年修订)附表一中被列为保护动物。

  在老挝,穿山甲被列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野生动物和水生法"(2007年)的禁止类别,作为在社会经济、环境、教育和科学研究发展中特别重要的一种罕见的,近乎灭绝的,高价值的物种。

  在缅甸,该物种被列为"保护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和保护自然地区法"下的完全受保护的动物(1994年)。

  在越南,该物种被列为在"关于濒危,珍贵和稀有野生动植物物种管理"的第32号法令第IIB组中受法律保护(2006年)。然而,该法第9节允许从非法贸易中缉获的檀香山合法销售回贸易。缺乏对没收的pangolin的适当解决方案仍然是越南执法机构的一个主要问题。

  穿山甲一般是高度陆地的动物,但是穿山甲可以爬树和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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