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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公德意识 规范养狗行为

发表于:2024-03-29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3月29日,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宠物狗咬人、遛狗不带狗链吓坏孩子、狗屎狗尿污染环境等各种问题也时有发生。(昨日《天中晚报》报道)狗是人类的朋友,养狗能够给...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宠物狗咬人、遛狗不带狗链吓坏孩子、狗屎狗尿污染环境等各种问题也时有发生。(昨日《天中晚报》报道)


狗是人类的朋友,养狗能够给人带来乐趣,但在现实生活中,养狗特别是在城市养狗的确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既可以养狗,又不出现问题呢?笔者认为有必要做到两点,一是增强养狗者的社会公德意识,二是规范养狗者的行为。

城市,是人生活的地方,是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地方,城市的建设与发展都要以人为本,这是不可动摇的原则。以人为本,就是说,城市的道路、建筑、公共设施、植被都要为市民服务。市民之间也要和谐相处,不要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你可以养狗,但最好是在私人空间里,不要把狗带到公共场所。须知,公共场所都是为人而建的,不是为狗建的。即使是在私人空间里,也要注意不要影响别人--狗叫会不会影响邻居休息?狗身上的气味会不会影响邻居的呼吸?任何一名养狗者都有必要认识到这些。认识到这些,就具有了较高的社会公德意识,养狗也不会给城市和他人带来麻烦。

现在,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仅仅靠增强养狗者的社会公德意识还不能完全确保养狗不会出现社会问题,毕竟人的社会公德意识不会一样高,我们还有必要以公约的形式规范养狗者的行为。比如,禁止饲养攻击性强、凶猛的狗;把狗带出私人空间,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且要严加看管、有防护措施。我们有这样那样的市民公约,为什么不能对养狗行为进行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人的地方就得有规矩,有人的地方就得给人定规矩。


说到底,一句话:守规矩、有规矩。养狗者有守规矩的意识,又有规矩可守,养狗就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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