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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被狗“撞翻”花数万元治疗,谁来买单?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人在院内走,狗从背后来,两只狗要打架,大爷被“撞翻”,这惊险的一幕就发生在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后花园小区。8月25日晚7时许,68岁的陈大爷吃完晚饭,在所住小区内散步。一只小狗突然从他身后跑来,同一时间,

人在院内走,狗从背后来,两只狗要打架,大爷被“撞翻”,这惊险的一幕就发生在成都市郫都区成都后花园小区。8月25日晚7时许,68岁的陈大爷吃完晚饭,在所住小区内散步。一只小狗突然从他身后跑来,同一时间,一侧绿化带又窜出另外一只小狗,将陈大爷撞倒在地后。随后,两只小狗打成一团。

经医院诊断,陈大爷左肩、胯骨等处骨折,前期手术治疗已预付3万余元,后续还需进行牵引等治疗措施。原本和睦的小区邻里,也因治疗费等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一次意外:老人院内散步被狗撞倒

“快下来,你老伴被狗撞倒了。”8月25日晚7时许,家住郫都区成都后花园小区的谢女士吃了晚饭,正在家里陪小孙女写作业,突然就接到老伴手机打来的电话。但电话那头的人,却不是老伴。“应该是好心邻居帮忙打的,喊我快点下去看看。”

谢女士立即跑到楼下,只见老伴昏倒在小区绿化带的人行道上,周围围了不少人。旁边还有两个邻居,牵着自家的狗。而这两只狗,就是导致谢女士老伴摔倒的“罪魁祸首”。小区内的监控录像,还原了事发经过。

原来,晚上6时许,谢女士的老伴陈大爷像往常一样,到楼下小区内散步。刚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就有一只未拴狗绳的小狗从他背后跑来,小狗的跑动引起一旁绿化带里另一只小狗的注意,它也迅速从一侧窜了出来。尽管主人用狗绳牵着,但由于绳子较长,小狗距离陈大爷很近,一瞬间就将陈大爷撞倒在地。随后,两只小狗打成一团。

倒地后的陈大爷,却怎么也站不起来了。赶到楼下的谢女士又生气又心疼,好在周围热心邻居和狗主人一起,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不一会儿,陈大爷被赶来的医护人员送往附近的郫都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经检查,陈大爷左肩和胯部骨折,其中左肩伤情较为严重,需手术治疗,医院建议陈大爷转院。

一份保证书:邻里间因赔偿心生不快

事发第2天,陈大爷被转往成都第一骨科医院。得知消息后,两只狗的主人先后到医院进行了看望。

针对治疗费用的问题,谢女士与狗主人进行了协商。她主动提出,“能走社保的话,就走社保。”对此,碰撞到陈大爷的那只狗的主人董女士也很感激。同时,董女士表态,“不管责任怎么划分,该我们承担的,我一定会承担。”

随后,他们还一起针对费用问题咨询了医生,根据预估,董女士给了谢女士5000元。

本以为事情就此得到了解决,没想到,8月29日一早,谢女士又找到了董女士,希望她能写一份保证书,约定陈大爷后续的治疗以及未来因此引发的相关问题,她都会负责到底。“这个我肯定不能写,如果是治疗期或是恢复期,这些都好说。但你说未来十年八年有问题了,这不是说不清楚了吗?”董女士说,自己没有同意写保证书。

除了左肩已做完的手术之外,陈大爷胯部的骨折,还需进行约3周的牵引治疗,治疗费用还可能会增加。

一个说法:赔偿问题急需三方协商

纵观整个事件,导致这一意外发生的共有两只狗。其中一只直接碰撞到了陈大爷,而这只狗拴了狗绳。另外一只没拴狗绳的狗虽然没有直接接触陈大爷,但是其跑动的过程却是使另一只小狗激动的原因。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老伴儿,谢女士说:“希望他们能来医院看一看,不要不管不问。另外就是治疗费,我们在医院存的3万元,只剩下4千多元,我们实在垫不上了。希望后续治疗的费用,伤人的狗主人能承担。”此外,她也咨询了医生,由于陈大爷的摔倒是因第三方造成的,这种情况医院不准使用社保。[!--empirenews.page--]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两只狗的主人。其中,未拴狗绳也未直接碰撞到陈大爷的那只狗的主人姚先生表示,明天就会到医院看望,治疗费大家可以一起商量解决。“明天去医院看一下再说,我之前也去看过,已经垫了1千元了。大家都是朋友、邻居,他们之前也没跟我提过这些。”

而另外一只狗的主人董女士,面对谢女士的说法,感觉很委屈。“从事发到现在,我们一直积极配合,从来没想过要推卸责任。我们要是想赖,最 开始也不会付那5000元对不对?该我们负责的我们肯定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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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被狗撞,东莞法院判养狗者负八成责任

万江街道发生了两宗宠物狗撞单车所引起的交通事故,分别导致骑单车的当事人受伤。其中一名当事人还因事故致残,两宗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和赔偿的分歧很大,都没有达成和解,最终对簿公堂。后来,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通报了这两宗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两宗案件中的养狗者均承担80%的事故责任,致伤案养狗者支付受害人各种赔偿8800余元,致残案养狗者支付受害人各种赔偿6万余元。

事情的经过如何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

两宗狗撞单车事故致一残一伤

据通报介绍,2018年10月31日上午,跟随儿子在莞生活的85岁老人刘先生骑单车回家,在万江街道油九村村头街路段骑行时,意外发生了。马路右边的小斜坡上,突然窜出一条大黄狗,将正在骑行的刘先生撞倒,交警到场后,认定事故为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刘先生十级伤残,在医院治疗了17天,受伤后无法正常生活。刘先生一家与养狗者祁女士就责任认定与赔偿费用曾进行多次协商,但始终无法谈拢,双方闹上了法庭。

刘先生认为,此次事故是祁女士饲养的黄狗,横穿马路且未戴牵引绳所致,祁女士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看护费等12万余元。祁女士则认为,是刘先生骑车技术不熟练,导致了狗惊慌失措而发生事故,且刘先生在施工路段骑单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应当对事故损失承担50%的责任。其次是,刘先生的户口性质是农业户口,其只是到东莞探亲,不符合“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参照城镇户口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情形,且索赔金额过高不合理

无独有偶,在刘先生发生事故的7个月前,同在万江街道的苏女士也因骑单车被宠物狗撞倒受伤,并与养狗者吴女士发生争执,最终闹上法庭。

在事故发生时,吴女士牵着狗绳站在路边准备过马路,狗在吴女士身后,没有提前收紧缩短狗绳,控制住狗,导致苏女士在紧急躲避中跌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吴女士离开现场,苏女士听从家人意见,当即对事故单车的基本技术参数进行了鉴定。之后苏女士找到了吴女士协商赔偿问题,但吴女士拒绝承担责任和赔偿。

苏女士认为,吴女士不仅没有尽到有效管束狗的责任,还给苏女士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吴女士则称,事发时苏女士骑行的单车刹车装置不合格,且该案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苏女士的多项赔偿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养狗者被判担责80%

法院认为,两宗案件的被告作为案涉宠物狗的所有人,遛狗时要么是未拴狗绳放任该宠物狗在道路上随意活动,要么是在其宠物狗跑步横穿道路时未能及时收紧狗绳,均未尽到有效控制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应承担80%的责任。

在刘先生一案中,刘先生并未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非机动车,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其自身应承担20%的责任。而苏女士一案中,苏女士骑单车横穿道路,对道路状况并未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亦是造成事故的成因,应自行承担20%的责任;吴女士主张的涉案单车刹车装置不合格,没有证据佐证,而苏女士却提供了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基本技术参数合格的证据,故不采纳吴女士主张。[!--empirenews.page--]

法官说法

骑车被狗撞倒后应及时报警

承办两案的法官钟丽清对两宗案件进行了梳理、解读,希望能为市民文明养狗、合法维权提供参考。钟丽清表示,两宗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应对事故时均有值得市民学习的做法,但也有处置欠妥的地方。

在刘先生一案中,刘先生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其符合“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参照城镇户口计算残疾赔偿金”,因此赔偿额是按照其农业户口的标准进行判定,在诉讼中“吃了亏”。而当前,许多退休老人都跟随子女长期在东莞生活,但均未意识到办理“居住证”的重要性。但刘先生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部门对事故作了交通事故认定,并在就医过程中,及时收集了费用清单,及时维护了自身权益,值得市民学习。同时,钟丽清还提醒市民,骑单车时不要在机动车道上骑行,否则不仅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若发生事故,还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刘先生所承担的20%事故责任,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

苏女士一案中,苏女士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对涉案车辆进行了检测鉴定,非常明智,但她却并未及时报警,认定事故,若不是现场有视频监控,苏女士将非常被动。此外,在人流较大的区域骑行,还需文明骑行,注意周边环境,控制车速;同样,养狗者在横过马路,或人流密集区域,务必要收紧狗绳,时刻让狗保持在自己的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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