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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大街上被车碾死 达州女子当场又哭又闹不干了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前几日,一名中年妇女带着自家的贵宾犬出门遛湾,途经达川区南城好吃街时,贵宾犬被一辆汽车压死。中年妇女和车主随即发生激烈争吵,后经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宠物当街被压死引发纠纷。据悉,当天下


  前几日,一名中年妇女带着自家的贵宾犬出门遛湾,途经达川区南城好吃街时,贵宾犬被一辆汽车压死。中年妇女和车主随即发生激烈争吵,后经派出所民警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宠物当街被压死引发纠纷。

  据悉,当天下午4时许,达川区仙鹤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好吃街路口附近发生一起"车狗相撞"引发的纠纷。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名中年妇女情绪异常激动,拦在一辆小轿车前又哭又闹。

  民警调查获悉,中年妇女名叫庞某,当天,庞某带着宠物狗(小型贵宾犬)去仙鹤路广场遛湾,走到好吃街路口附近时,一辆小轿车不慎将狗狗压死了。看着心爱的宠物血肉模糊地倒在地上,庞某冲上前去,拦住"肇事"车辆,要求车主赔偿,双方随即发生激烈争吵。

  庞某称,她的贵宾犬是当初花了1000多元从成都买来的,已养了两年,与狗狗非常有感情。车主驾车看到路上有狗,没有及时刹车减速,才导致小狗被压死,要求车主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数千元。

  车主谭先生却认为,自己是正常行驶,既没有违规也没有超速,不应承担责任。而庞某没有用狗链拴住狗狗,任其在公路上乱跑,应当负全责。同时,谭先生认为,庞某养的宠物狗没有办狗证,应该属于相关部门打击处理的对象。但见庞某十分伤心激动,他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赔偿500元。

  民警随后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了解到,庞女士日前已向相关部门递交材料,正在为其养的贵宾犬办理狗证。经民警耐心调解,庞女士与谭先生达成和解协议:由谭先生赔偿1000元,庞女士不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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