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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赶不走的流浪狗咬伤九岁男孩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10日下午5时50分,9岁男孩小雷下楼准备去理发,不想刚出单元门就被门口一只白色流浪狗咬住了左腿膝盖上方,腿上留下了深深的牙印。家住西安科技路一小区的周女士说,小区里有两只流浪狗,一只棕色的,一只白色

  10日下午5时50分,9岁男孩小雷下楼准备去理发,不想刚出单元门就被门口一只白色流浪狗咬住了左腿膝盖上方,腿上留下了深深的牙印。

  家住西安科技路一小区的周女士说,小区里有两只流浪狗,一只棕色的,一只白色的,属于中型犬,她的儿子小雷不是小区里第一个被咬伤的,如果再没有人管,还会有人被咬。

  周女士说,8月10日下午6时许,她接到儿子的电话,说被小区里的流浪狗咬伤了。她和老公赶紧把儿子送到附近的诊所打狂犬疫苗,可诊所没有,直到晚上7时许才在西安市中心医院打了疫苗。

  11日中午1时许,在事发小区,被咬伤的男孩小雷说,他一开单元门,狗就扑了上来,他根本就反应不过来。而他的左腿膝盖上方,被狗咬过的地方已经成了褐色的,留下了两个狗牙印。

  儿子被咬伤,周女士说,她希望相关部门都能重视起来,对流浪狗以及小区内有主但不拴绳的狗进行管理,以免更多的人再受伤害。周女士说,小区之前就有人被咬伤,业主也多次给物业反映过,但是问题没有解决。

  小雷的母亲周女士说,她儿子小雷被咬伤,治疗费,家长的误工费、就诊车费该谁承担?难道就该自认倒霉吗?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说,在公共场所管理方因管理过错或失误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小区物业接到业主反映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如果自己没有能力处理,应及时联系相关管理单位协助处理。此外,对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家长也应该尽到监护责任,否则可适当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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