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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被控拒交讼费,屋主遭收楼强拍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香港一居民小区,有业主违规养狗,业主立案法团3年前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求业主迁走狗狗及支付讼费,只是业主一直没有付款,法团早前获法庭下令,可拍卖房屋收回欠款共约4万元。业主立案法团近日刊登通告,指

  香港一居民小区,有业主违规养狗,业主立案法团3年前成功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求业主迁走狗狗及支付讼费,只是业主一直没有付款,法团早前获法庭下令,可拍卖房屋收回欠款共约4万元。

  业主立案法团近日刊登通告,指法团于2013年入禀土地审裁处,申请向违规养狗的业主发出禁制令,法庭最终颁令要求业主迁走狗狗及支付所有法律费用,不过业主一直没有支付欠款。法团遂于今年1月入禀申请拍卖单位,法庭颁令要求业主在28天内支付欠款23,939元,及讼费15,400元共约4万元。通告指,业主在限期内仍未付款,法团已通知律师行安排执达吏收楼,稍后再拍卖以支付欠款。

  据悉,涉事业主单位饲养多只狗,有邻居投诉受狗吠声滋扰。同住小区的其他狗主陈先生认为,涉事业主是不付律师费才致单位被拍卖。他说,入住前已养狗,不忍抛弃它,他自己出入都将狗狗收入笼内。另一住户谢小姐表示,不少住户会偷偷养狗,散步时间集中清晨6、7时及晚上保安开会的时间,部分与保安相熟者则较易获通融。

  律师梁永铿说,未见过类似案件,由于相关法律费用与单位价值相差甚远,法庭一般不易下令拍卖单位,或与被告缺席聆讯、不遵从法庭判令有关;他提醒不遵从法庭判令有机会触犯藐视法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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