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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也要记分制管理 扣满12分吊销证件!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养宠物的朋友们都希望自己的狗狗聪明乖巧,但偏偏有时候宠物会不受主人控制,甚至会咬伤人。目前,宠物咬伤人这个问题也是城市宠物饲养的管理的一大难题。而浙江省绍兴市为此提出了应对方法。信息时报讯 据《钱江晚

  养宠物的朋友们都希望自己的狗狗聪明乖巧,但偏偏有时候宠物会不受主人控制,甚至会咬伤人。目前,宠物咬伤人这个问题也是城市宠物饲养的管理的一大难题。而浙江省绍兴市为此提出了应对方法。

  信息时报讯 据《钱江晚报》报道,根据浙江省绍兴市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去年绍兴越城区有7000多人被狗咬伤。这其中,除了有流浪狗的问题,也有不少是家养的宠物犬闯祸。

  今年3月起,绍兴越城区城管执法局根据《绍兴市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在越城区范围内,试行养犬登记证记分制管理。这一做法在全省都属创新。

  如果在养犬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就会被扣分,扣完12分,则有可能被吊销养犬登记证。

  一年扣光12分须重办养狗证

  "每条办理过养狗证的狗体内都有生物电子标示,记录狗主人等多类信息,我们就根据这个信息制定计分制。"越城区城管执法局犬类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灼明告诉记者。

  一张养犬登记证有12分,一年内12分扣完,狗主人就得重新申领办证。所以以后在绍兴越城区养狗,就得跟开车一样,时时刻刻注意不能违规了。

  放狗咬人者禁止再领养狗证

  根据行为的社会不良影响程度,狗证扣分也是不一样的。

  例如携犬进入学校、商店等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将被扣3分。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的,要扣除6分。注销养犬登记证等行为,将被扣除12分。如果12分被扣完,狗主人就需要重新申领办证。

  在这里,有一条红线是不能碰的--如果存在故意驱使犬只伤人或犬只伤人,拒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性质恶劣行为的,将被直接扣除12分,并不得重新申领。

  "好比醉驾等恶劣驾驶行为,这些狗主人将被我们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养狗。"张灼明说。

  另外,如果有虐待犬等造成社会恶劣社会影响的,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本月已有两名狗主被扣分

  张灼明告诉记者,从3月以来,已经有2位狗主人被扣分,七八十人被劝导。

  "3月6日,城管执法局犬类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的时候,在市区投醪河附近,看到有一条黑白色小型宠物犬在散步,周围没有人管理,就把它收容了,然后根据宠物犬体内的生物电子标示,让主人前来领取。主人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对他扣除6分处理,并进行了教育。"

  "政策刚开始试行,我们以劝导为主,今后就可能加大实施力度。"张灼明坦言,这个记分制还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也需要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扣分规定

  ●扣3分:

  未清理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进入学校、商店、市场、车站等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携犬出行时未避让老年人、孕妇和儿童等。

  ●扣6分: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犬只出户后未使用牵引绳;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豢养犬只。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扣除12分,注销养犬登记证:

  未按期到犬类管理部门办理犬只年审登记;犬主更换犬只或携犬迁出市区居住,未到犬类管理部门变更手续;转借、涂改、伪造和倒卖《养犬登记证》。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扣除12分,注销养犬登记证,并不得重新申领:

  故意驱使犬只伤人或因疏于管理导致犬只伤人,拒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随意遗弃、虐待犬只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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