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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猫咪寄养同学家,去接猫时却被告知:猫太吵了,已经扔到楼下!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将猫咪当成宠物养的铲屎官们,肯定都会将其视为掌上明珠,就像自己的宝贝一样,平时都舍不得打骂它,又怎么能够容忍他人欺负它呢?网友工作太忙,因此将猫咪寄养在一个同学家里,本来打算忙过这段时间,再去将猫咪接

将猫咪当成宠物养的铲屎官们,肯定都会将其视为掌上明珠,就像自己的宝贝一样,平时都舍不得打骂它,又怎么能够容忍他人欺负它呢?

网友工作太忙,因此将猫咪寄养在一个同学家里,本来打算忙过这段时间,再去将猫咪接回,当他来到同学家里时,却没有接到猫咪,还被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咋回事?

将猫咪寄养同学家

近日,网友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出差大半个月,但家里养了只小猫咪,而自己又是独居,这么长时间没人照顾它,网友也觉得不行,经过多番询问,他终于找到一位同学,对方答应愿意帮他照顾猫咪。

安排好猫咪的事情后,网友终于可以放心出差了,将猫咪交到同学手里时,还顺便将猫咪平时的食物和用品一起带过去,此外,为了答谢这份恩情,网友还额外给了一笔钱,其中包括猫咪的生活费和照顾猫咪的工钱。

总之能做的已经都做了,按道理来说,这次照顾猫咪的任务不仅没有损失,还能大赚一笔,顺便可以撸撸猫,有偿吸猫这么好的事,如果换做我高兴都来不及了。

接回猫咪

我估计当时网友也是这样想的,自己都做到这个份上了,对方就算不能照顾得很好,至少也不会虐待猫咪吧!

我只能说,在这个社会,还是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比较好,就算是同学也不一定会为你着想,果然,事情发生了。

半个月后,网友终于结束了出差工作,当他兴高采烈地来到同学家准备将猫咪接回时,对方却告诉他你的猫咪太吵了,我已经从5楼将它扔下去,之后便不知所踪。

听到这个消息后,网友彻底崩溃了!

如此对待猫咪,算违法吗?

分开的时候,猫咪还是好好的,如今只是过了半个月,猫咪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作为铲屎官来说,打击确实不小,这还没完,对方竟然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对于这个问题,网友是否需要赔偿呢?而将猫咪从5楼扔下,又该不该负法律责任呢?

这件事虽然只是口头约定,双方都没有签订实际的寄养协议,所以也不能说双方违反了什么条例,但是可以从恶意破坏对方的物品来追责。

首先,猫咪作为网友的宠物,已经算是个人私有财产,而对方在没有经过网友同意的情况下,出于恶意已经破坏了这份财产,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是需要刑拘的。

其次,我国的精神损失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很明显,上述的这些权利都没有被侵害的前提下,因此根本不可能索赔成功。

回归整件事情,大部分责任都应该由这位同学来承担,如果硬要说猫咪的主人有什么错,那应该是错信他人了,没有调查清楚就轻易将猫咪交给对方,才会导致猫咪到现在为止依然下落不明。

对于这件事,你认为谁的责任更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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