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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遛狗千万别“任性”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天气暖和,衣着渐单,街上遛狗的人也多了起来,宠物伤人事件也呈上升趋势。近日,芜湖市经开区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宠物伤人事件,法官提醒,饲养人在遛狗放风时,一定要时刻保持谨慎义务,不可随性而为。日前,市民


  天气暖和,衣着渐单,街上遛狗的人也多了起来,宠物伤人事件也呈上升趋势。近日,芜湖市经开区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宠物伤人事件,法官提醒,饲养人在遛狗放风时,一定要时刻保持谨慎义务,不可随性而为。

  日前,市民小周将饲养的比特犬系上锁链带到街头放风。遛狗期间,小周遇见熟人就坐下闲聊,两人聊天忘我之时,无意间放开了手中拴犬的锁链,比特犬自由跑开。

  不一会儿,附近一家爱犬宠物店传来了人呼犬吠的叫喊声。这时,小周才发现自己牵着的爱犬早已不见了踪影。他急忙向着叫喊声方向跑去。一进宠物店,小周发现店内满是狼藉,四处都是血肉痕迹。原来,他饲养的比特犬冲进这家宠物店,宠物店内当时正有多只泰迪犬在修毛打理。比特犬体型较大,性格凶猛,冲上去瞬间咬伤多只泰迪犬,并向宠物店老板小王发起"进攻"。见到这样的场景,小周连忙喝斥比特犬,并拉住了狗链。事故发生后,小王把小周告上了法院,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周一次性赔偿小王经济损失共计3000元。

  针对此案,法官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八十条更是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不管他人有无过错,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周饲养的是比特犬,系具有较强杀伤力的凶猛犬,小周将其带上街头,却疏于管理,酿成事故,最终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动物饲养人和管理人在喂养动物时,一定要严加管理,特别是将动物带至人流较多的地方,更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必要时应当给动物戴上口套,严防损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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