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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狗要怎么做,新市民新规定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2012年6月29日 来源: 青海新闻网现在养狗狗的人多了,或许是因为经济条件好的表现或者是因为现在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比较空虚,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相信,饲养狗狗会让很多人感觉快乐。但是最近随着养狗


2012年6月29日  来源: 青海新闻网

现在养狗狗的人多了,或许是因为经济条件好的表现或者是因为现在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比较空虚,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我们相信,饲养狗狗会让很多人感觉快乐。但是最近随着养狗的人多了,买狗出现很多连锁的反应。

在连续三天的采访中,无论是小区物业、居民,还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都对狗患有着切身感受。只要不影响他人,养狗无可厚非,但是影响了城市卫生、损害了公众利益,就有必要限制和整治。

市民谢晖邦说:"我个人认为,现在很多人遛狗的性质变了,把狗拉到外面就是为了让狗拉屎拉尿。我建议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置一块遛狗区,这样市民可以相对集中地遛狗,尽可能不影响其他人。"

魏女士认为,要根治不文明养狗现象,关键在于规范养狗人的行为,如果每个养狗人都能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人狗矛盾就会减少。

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规范养犬管理和养犬行为,《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12月正式实施。《条例》的第四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建立由公安、农牧、城市管理、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卖狗同时,《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不得携犬进入下列区域或场所:(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服务区、生产区;(二)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三)公交车辆;(四)商场、宾馆、餐饮场所;(五)风景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六)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七)宗教活动场所;(八)其他设有禁令标志的场所。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者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容犬只。

尽管有了执法依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执行起来并不容易。西宁市养犬管理办公室一名姓马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养犬牵涉很多问题,比如犬随意大小便,遛犬惊吓路人、犬咬人、夜晚犬狂吠不止等。养犬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达到管理的效果。市民发现养犬人蓄意放狗伤人或发现疯狗等情况,可以向西宁市公安机关或辖区内的派出所投诉,公安机关会立即派警员前去解决。但犬在市区公共场所随意大小便这些事,《条例》规定应该归城管部门管。

西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对于小狗随地大小便的现象,管理起来比较难,要罚款需要证据,但现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取证难。因为犬拉粪便的行为时间是很短的,要及时发现有一定难度。至于犬惊吓市民、犬咬人等问题应该向公安部门投诉,城管部门只是负责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这一块。

我们相信,买狗网饲养宠物狗是快乐的事情,但是既然要饲养狗狗就请用正确的方法疼爱狗狗,训练时一定要的,这样才会让我们生活附近的人都很喜欢狗狗,接受狗狗。这样的话,狗狗也会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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