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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家政老人弄丢雇主家的金毛犬,热心网友代发寻狗帖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2012年4月6日 来源:南国今报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家,因家庭拮据,来到城里打工,在柳州市航生路航中苑小区里的一户人家做家政工作。除了日常的家务,老人每天还要牵主人家的金毛犬出去遛一遛。4月3日下午5


2012年4月6日 来源:南国今报

一位年近六旬的老人家,因家庭拮据,来到城里打工,在柳州市航生路航中苑小区里的一户人家做家政工作。除了日常的家务,老人每天还要牵主人家的金毛犬出去遛一遛。4月3日下午5时左右,老人像往常一样牵着小狗来到航生路银山广场,但当天却发生了意外。遛狗期间老人去广场旁边的公厕上了趟厕所,就三四分钟的时间,出来后小狗却不见了,他赶紧沿着回家的路找,却已不见小狗的踪影。

热心网友代发寻狗帖

"2293074823"的帖文中称,4日她碰上了正在着急寻狗的老人。当时老人脸色苍白,精神紧张,之前他曾听女主人说,有人愿意出6000元买这只小狗,但女主人舍不得卖。老人说,自己本想趁这两年赚点钱,去买个养老保险什么的,以后动不了还能有点保障,万一小狗找不回自己可赔不起。

随后记者通过论坛联系上了"2293074823"。她表示,之前自己并不认识老人,此次帮老人把帖子发到论坛上,希望发动网友的力量帮助他。

这篇寻狗帖立即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将发动住在柳南片区的所有朋友,请他们帮忙留意小狗。同时,还有热心网友将帖子转贴到本地各大论坛,号召广大网友来帮助老人。

被狗"伤"到的老人

正在寻狗的老人是家政工覃大金。5日上午,记者见到了他,头发花白,身形消瘦。

覃大金告诉记者,自己今年59岁,老家在融安。6年前到市里打工,此前一直在物业公司做保安,今年公司嫌他年纪大了,不再续聘。无奈之下他到家政公司找工作,目前他在这户人家搞家政工作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覃大金说,在这户人家中他的工作主要是搞卫生、煮饭以及每天遛两次金毛犬价格,早晚各一次,酬金是每个月1000元。这两日来,他已经跑遍了附近的各个小区、公园、农贸市场等处,但都没有找到小狗。

老覃说,小狗是在自己看护时走丢,自己有责任把它找回来。他下一步打算制作印有小狗头像的名片,到各处去发放。他也希望看到小狗的人能及时与他联系;如果提供有效线索,他还会给予一定的酬谢。

但被问到如果最终找不回怎么办时,老覃语气明显低沉下去,他说目前主人和他一样在着急地寻狗,还没有谈到相关的责任问题。

工作有闪失该如何担责

像覃大金这样的家政工人,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因一些意外情况造成损失,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记者走访柳州市多家家政公司了解到,在与雇主签订的协议中,一般只规定大体的工作内容、时间、酬金等,至于一些意外情况的处理则没有考虑进去。

一家家政公司的经营者告诉记者,家政工作很琐碎,不可能将各种意外都体现在协议中,出了状况只能大家坐下来协商解决。按照以往的惯例,如果家政公司对家政工人收取了管理费,期间如有意外,则由家政公司、工人和雇主三方协商分担责任;如果家政公司只是在双方之间起着中介作用,则不参与责任分摊。

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律所李发翔认为,家政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因此从法律层面上讲,如因家政工人的工作造成了他人的损失,责任主体在雇主,然后雇主再根据过错原则向工人索赔。

卖狗网介绍,李发翔认为,如果家政工人在工作中造成了雇主的损失而双方之前对此又没有约定的话,也应该根据过错原则来分担损失。如果工人的过错大一些,相应要承担的责任就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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