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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法制局提出:规范养犬应先规范养犬人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紫罗兰宠物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2014年3月21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随着各地都发布的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的问题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了。为了城市的和谐,很多地方都提倡文明规范养犬。最近珠海市法制局组织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草


2014年3月21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随着各地都发布的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的问题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了。为了城市的和谐,很多地方都提倡文明规范养犬。最近珠海市法制局组织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定稿会,会上也提出了众多听证员的观点:养泰迪犬价格条例应重在规范养犬人行为。

2月25日,珠海市法制局组织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定稿会;3月6日,珠海市法制局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抽签仪式;3月10日珠海市法制局举行了立法听证会。通过上述时间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珠海养犬条例的制定过程在程序上是十分规范的,尤其要为举行立法听证会点个赞。

然而,立法除了要追求程序上的公正外,还要注重实体公正,其中,立法参与者的知识水平、文化素养对立法水平的高低起着决定性作用。从报纸上公布的听证过程及内容看,讨论焦点尚未触及实质,各方意见也不够深刻。

反对养犬的主要理由过于着重犬只本身的属性,这有背于立法听证的原意。例如,犬只随地便溺问题,这是由其物种属性所决定的,要求养犬人即时清理犬只粪便,严格自律,对于不清理者予以罚款。只要加强监管,这些都是在制度层面能够立竿见影的措施。

又如,犬只伤人问题,解决途径有很多,比如给犬戴嘴套、束犬链等,珠海市泰迪犬造成的人员受伤数远远低于交通事故。难道我们会因为交通事故带来的负面因素,就立法禁止汽车、摩托车上路吗?对于犬吠扰民我也同样看待。

文明养犬是每一个养犬人应尽的义务,养犬不得噪声扰民,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这完全取决于养犬人的个人素质,对犬只单方面的禁止并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任何良法所限制、规范的都是人的行为,如何规范养犬人的行为才是立法者应关注的重点,任何关于犬只本身的争论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犬只本身的属性,就提出收取"养犬管理费"就类似于人头税,在立法思想上并非进步。不过,养犬条例中规定养犬管理费用于养犬登记、犬只强制免疫及其他管理工作的开支。这笔费用若真能严格用在养犬管理上,并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监管也还是可以的。

通过此次养犬条例听证过程,我想除了有养犬条例的出台这样一个结果外,更重要的应该是通过讨论,让大家认识到立法是为了和谐,建立秩序是必要的,然而秩序的建立应注重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不同的群体将自己的权利让渡一部分出来,制定出一个各方面都能基本满意的制度,从而达到秩序的建立。

要做到文明养宠物狗,规范大家养犬的行为,首先就要规范一下养犬人。只有提高人们的自身素质,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文明规范养犬的问题。并且文明养犬也是每个市民应尽的义务,大家应该努力做好自己应尽的义务。让城市的文明因为市民们的努力而变得更加的和谐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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